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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伤算不算医疗事故

2024/6/23 23:54:31发布135次查看
在我国医疗事故当中它的相关种类是比较多的,是需要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同时也要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对于产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产伤如果是在医院出现且由于医院过错,那么就是医疗事故。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产伤算不算医疗事故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产伤算不算医疗事故
产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这个需要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认定,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任。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医疗费用。如果您在案件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请根据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病人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工人。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用具费,残疾需要使用补偿装置的,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和万能装置的费用计算。
6、殡葬费用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殡葬费用标准计算的。
7、有交通费用的病人和需要陪同照顾的亲属在公共交通工具转乘期间发生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死亡的,医院应当承担处理事故的病人的两个亲属的合理交通费。
8、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中的精神损害不予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的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个人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害。
9、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为确保医疗事故受害人得到适当的治疗,还需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医疗事故的级别,以确保后续医疗事故补偿和损失赔偿中不会出现意外情况。同时,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其他费用。
三、妇产科发生哪些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妇产科发生下列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凡出现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一定的损害程度的,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1、推诿拒受危重患者,孕产妇,导致休克、难产、出血、胎儿宫内窒息、产房外分娩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3、违犯操作规程,非紧急情况在手术室或产房以外进行手术接生,发生不良后果的。
4、对产妇不按规定严密产后观察,过早把产妇移送病房引起软产道严重损伤、产后大出血、感染、婴儿产伤及其他不良后果的。
5、在手术、接生及其他诊疗工作中,不听从上级医师指导或下级人员建议,主观臆断造成不良后果的。
6、操作粗暴,造成患者、产妇器官严重损伤、新生儿骨折、残废等不良后果的。
7、不适当地快速输血、输液引起患者、产妇心肺功能衰竭死亡的。
8、使用宫缩剂指征不当或不严密观察导致子宫破裂、造成母婴死亡、残疾的。
9、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导致诊断可治疗错误给患者、孕产妇、胎儿、新生儿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10、对未婚女性擅作内诊,使患者的精神受到严重伤害的。
11、妇产科手术中不负责任,错摘子宫或卵巢,导致妇女内分泌功能、生育功能丧失的。
12、出现差错事故不及时报告、补救,发生严重后果的。
13、病情复杂,因缺乏经验而发生误诊误治,或条件太差病情不允许转院而发生判断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14、为抢救孕产妇,挽救母婴生命,紧急结束分娩过程中,由于动作幅度过大造成软产道、血管及有关脏器损伤导致不良后果的。
15、在分娩助产中,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引起子宫破裂、亲生儿产伤等不良后果的。
16、由于技术原因导致患者襄误摘或误治,给患者造成精神损害的。
17、由于业务不熟练,导致刮宫或绝育手术中推选失误,造成患者子宫破裂或其它脏器受损的。
18、由于医学知识不全面,婚前检查出现误诊,给被检查者造成精神损害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产伤算不算医疗事故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医疗事故,他在事后是需要根据相关的生产鉴定结果以及一些相关的证据进行处理,同时是需要根据病情的复杂程度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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