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65周岁的李老太太早晨在公园内散步的时候,一不留神,被路边一块翘起的石砖绊倒。在送往就医检查后,李老太太确诊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需要马上进行手术医治。更要紧的是,把养老保险证明分析透彻,让其社会功能发挥到极致才是我们当务之急要做的。
老太摔倒后就医身亡,意外险到底赔不赔
而在手术前,医院需要对李老太太进行身体各方面的检查,发现李老太太还患有糖尿病、冠心病、淋巴腺癌等多种疾病。在检查过后,医院开始为李老太太进行了手术骨折复位内固定治疗。整个手术过程非常成功,李老太太在手术完后也被推入病症室进行观察。
熟料,在手术后的第10天,李老太太却因为呼吸衰竭而导致身亡。经过医院主治医生判定诊断,李老太太系骨折创伤导致心肺功能衰退并进一步衰竭从而死亡的。
而李老太太的儿子曾在去年国庆间给李老太太购买过一份意外险,如今李老太太因摔倒导致死亡,并且还在保障期间内,那肯定要去找保险索赔啊!
但保险却认为李老太太此次事故不应属于意外风险,而是由自身疾病所引发才导致的死亡。
双方私底下无法解决后,李老太太的儿子便将保险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老太太是因摔伤骨折从而住院治疗的,而医院方也证实了李老太太的死因是由骨折创伤出现导致的呼吸衰竭并进一步衰退从而身亡的。且李老太太因为意外伤害骨折的第10天身故,并未超过条款规定的180天限制。
李老太太身前已患有多种疾病,那么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就要考虑到这一点并在条款中作出详细说明,如此类群体不得参保!但是条款中并无此项说明,因此,保险应当给予李老太太家庭赔偿。
从这个案例来看,李老太太死亡的诱因是因为意外伤害风险导致的骨折从而引发身亡的,从近因原则上来看,骨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原因,并且骨折也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因此。保险应该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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